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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劳动律师所
联系人:彭洪波 先生 (律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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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5-852539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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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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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深圳市宝安看守所 律师辩护 宝安看守所 电话0755-2991451 |
深圳市宝安看守所 律师辩护 宝安看守所 电话0755-29914510彭红波,深圳资深刑事辩护律师,专业办理各类重大、复杂、疑难刑事犯罪案件,擅长为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提供无罪、罪轻、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。彭律师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,有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,成功辩护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,其刑事辩护意见大多被法院采纳,大量犯罪嫌疑人因此获得无罪或罪轻的判决,*大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彭律师以精湛的专业、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、良好的辩护效果和大量的成功案例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彭律师联系方式;
手机:13410589797 ,13066881189
电话:0755-33155977
传真:0755-28101768
QQ:630755989
网站:www.szls168.com
地址:宝安区龙华鸿宇大厦十二层商达律师事务所(龙华武警边防医院旁边)
彭律师刑事讼诉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:
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(公安)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)、审判阶段(法院)三个阶段,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,可以由犯罪嫌疑人(或被告人)自己聘请,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,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,也可一并聘请。
侦查(公安)阶段聘请的律师与公安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,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律师可以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。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经查实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撤销案件,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,并不再有之后的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。
审查起诉(检察)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,与检察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诉讼文书,包括公安向检察院提交的“起诉意见书”、笔录、鉴定书等,会见犯罪嫌疑人。经律师分析、必要调查后若认为公安的起诉意见书存在问题的,可与检察机关换意见,或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,或提出罪名不当、认定事实有出入的意见,为法院阶段争取从轻处罚打下基础。经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,或检察院退回公安后被撤销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,并不再有审判阶段。
审判(法院)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,与法院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所指控的材料(检察院向法院提交的“起诉书”,各类笔录、证据凭证等检察院据以指控犯罪的全部材料),会见被告人,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,参加法庭的开庭审理,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、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虽然说大多数刑事案件*终要要走完三个阶段,但辩护律师的作用在于法律赋予其职责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是否无罪、罪轻的角度来考虑以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,这样可以*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及保证罪罚相当,避免轻罪重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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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律师提示:即早聘请刑事辩护律师,有利于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,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得到刑事律师的会见与沟通,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种司法资源。聘请刑事律师将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!
彭律师重点承办宝安区看守所,宝安区检察院,宝安公安分局、宝安区法院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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